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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责任险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0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采购医疗责任险市场调研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拟购买医疗责任保险,现发布市场调研公告,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根据医院需求进行报价,公告内容如下:

一、服务对象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二、基本情况 

医院等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编制病床数468张,拟投保医务人员人数375人。

三、服务公司资质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在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注册登记的正规保险机构,具备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拥有经营本项目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

四、服务时间

1年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医疗责任限额:每人每次责任限额:30万元。全年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

2.每次事故免赔额(率):2万以内无免赔额;2万元以上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3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  

3.精神损害每人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10%,并不包含在医疗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内。    

4.法律费用责任限额: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3.0万元。

5.鉴定费用责任限额:为医疗责任每人责任限额的10%,并不包含在医疗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内。

6.其他服务要求

(1)安排专人专项对接医疗责任险理赔事宜,被保险人收齐理赔材料后,及时通知保险人至被保险人指定地点领取资料。

(2)发生医疗纠纷,被保险人报案后,中标的保险公司必须派出具有医学和法学知识的专业团队参加与患方的沟通协调会,积极、主动地化解矛盾。患方向医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后,保险公司助理调解员、理赔专员(须相对固定)及时到场并配合医院做好患方引导工作,保险公司全程参与纠纷处置。

(3)当发生医疗投诉/纠纷时,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4)2万以下的赔偿,保险人在接到报案后,应在12小时内介入处理,并在48小时内向医院出具加盖保险公司鲜章的书面赔偿意见。若保险人未按时提出书面意见,医院有权自行与患者协商或进行处理,并可依据后续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或调解协议书,作为保险理赔的直接依据。

(5)2万元以上的赔偿凭人民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仲裁机构裁定等文书作为理赔依据。被保险人自行协商的,保险人经被保险人口头或书面告知参与而未参与协商或未提供书面盖有保险人鲜章的赔偿意见书的,被保险人凭其所聘的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及赔偿协议书进行理赔;所有法院出具的判决、裁定,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书作出的赔偿内容,应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保险人应当按照文书载明金额赔偿。

(6)保险期间内,若医务人员名单发生变动,增加或删除的人员数量在投保总人数( 30 )%以内(含),保险人不增收保险费或退回保险费;增加或删除的人员数量超过投保总人数(30)%的,按照短期费率增收或退回保险费。

(7)每年提供不低于两次医疗风险防范知识培训、医疗风险防范咨询、医疗风险防范知识讲座及相关法律辅导等。培训的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应根据被保险人的培训需求,由双方进行沟通确定。

六、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报价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报价表等(复印件盖公章)。

七、资料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北京时间0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方式:报价公司可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报价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密封,并加盖公司鲜章)。

(三)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行政办公区医务部110办公室(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939号)。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13696106794,2287018576@qq.com。

 

 

                 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医医院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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