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山市卫健系统医学“云影像”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2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卫健系统医学“云影像”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7日 1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9日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70-4031937
采购单位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采购单位地址江山市航埠山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0-4033763
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70-40319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S2025D059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卫健系统医学“云影像”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部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更正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产品合规性、质量及安全保证更正 提供云影像类软件著作权证得1分;
提云影像服务相关的信息安全三级等保证书的得3分,
最高得4分。
以上内容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对应项不计分。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否则不得分。
提供云影像类软件著作权证得1分;
提云影像服务相关的信息安全三级等保证书的得3分,
最高得4分。
以上内容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对应项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人民医院医共体

地    址:江山市航埠山路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033763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4033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12号楼4楼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031937

质疑联系人:薛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40319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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