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建设项目拟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更新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0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现拟对医疗设备更新建设项目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所选代理机构需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条件与注意事项:
(一)招标代理机构参选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具有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代理机构需进入四川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代理机构名录。(提供截图并加盖鲜章)
4.具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能确保招标工作规范进行且具有与招标代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需在广元市城区具有独立规范的招标场所及电子化评审等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提供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照片并加盖鲜章)
6.具有代理过医院货物/服务采购的成熟工作经验。
7.代理机构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或信用中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库等公开查询截图)
(二)拟派人员配备要求:
1.本项目应配备3人,均须为参选机构在职职工,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
2.项目负责人(1人):参选时需提供参选机构为其连续缴纳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专职技术人员(2人):参选时需提供参选机构为其连续缴纳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1.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实际中标价计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按成交代理机构最终下浮比例结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专家需求论证费用、专家采购文件复核论证费用、资料整理归档等费用由代理机构支付。
(四)服务方案:
代理机构参选时,需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的实施总体方案②招标文件编制方案③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④招标评标的组织实施方案⑤进度保障方案⑥参选代理机构认为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服务举措。
(五)其他要求:
1.代理机构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联系并开展工作。(提交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2.代理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资料中的拟派人员应与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中机构基本信息中人员一致,若不一致,将作无效材料处理。(提供截图证明)
3.代理机构提供的参选文件资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参选递交资料截止时间报送的,将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4.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复印件及截图,均需加盖本单位的鲜章,否则,将作无效材料处理。
5.项目代理服务完成后,代理机构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一套装订成册的纸质版项目全过程备案文档。(提供承诺函,承诺函自拟)
三、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代理机构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09:00前将参选文件资料(参选机构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Gy072ztb@163.com。
(二)代理机构应根据上述所列资格要求、拟派人员配备要求、服务方案、评审细则等,认真准备资料,形成一份目录、内容、页码均完整的电子版(PDF格式)参选文件,参选文件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提交的参选文件资料目录、内容、页码混乱的将不予认可。
(三)若发送的参选文件需修改、调整的,重新发送后的参选文件按照“参选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最终版”命名,否则将对同一参选机构多次发送的参选文件作无效处理。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中段
联 系 人:赵老师(项目内容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0839-3302620
联 系 人:曹老师(公开选择流程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0839-3314508
监督电话:0839-3314132
邮 编:628017
五、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办法、招标代理机构评分标准 、报价文件等详细信息详见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gys072.cn/article.html?id=39328
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8月18日